佛陀及其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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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點滴: 六相

  是出於華嚴經初地十大願中第四願之文,華嚴宗第二祖「至相」大師所發明,一家之大法門也。一、總相,謂一塵含藏萬法,如綜合瓦磚木石等,而成一屋。二、別相,謂萬法有色心理事等差別,如一屋中的瓦磚木石等,體性各別。以上總別二相,是就體言。三、同相,謂萬法雖別,然能融即成為一體,如瓦磚木石等,能互相和合,成為一屋。四、異相,謂諸法雖能融即為一,但亦不失諸法差別的本質,如磚瓦木石,其形類功用,皆各不同。以上同異二相,是就相言。五、成相,謂諸法雖差別,因融即故,互相而成為一體,如瓦磚木石,有互相成就之性,才能建立為體。六、壞相,謂諸法雖可融即,成為一體,然若各住各位,則仍現諸法之相,而不成一屋,如瓦磚木石,各住本位而不合作,則房屋相壞。以上成壞二相,就是用言。

  凡夫所見事相各各差別,聖人則六相圓融,因諸法體性平等,沒有差別。就凡夫所見之事相上言之,事相各各隔礙,不具六相,若就聖眼所見之諸法體性言之,則於一一事相中,見此六相圓融,以六相圓融之故,諸法即一真法界無盡緣起也。所謂華嚴之一真法界無盡者,依此六相之圓融而證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