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及其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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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點滴: 涅槃

  涅槃,梵語Nirvana,原為泥洹之意,譯為滅,圓寂。滅者,滅生死因果之義也,是超越時空的真如境界,也是不生不滅的意思。以其無滅無生,不遷不變,是為常住果。謂諸眾生,厭生死苦,修習梵行,斷諸煩惱,證大涅槃,故違煩惱之惑也。即如來所證究竟法身之果。

大乘義章云:「外國涅槃,此翻為滅。滅煩惱故,滅生死故,譯之為滅。離眾相故,大寂靜故,名之為滅。」
涅槃經四曰:「滅諸煩惱,名為涅槃。離諸有者,乃為涅槃。」
圓覺經曰:「以因緣俱滅,故心相皆盡,名得涅槃。」

  證佛位四智圓滿的時候,所證真如妙理,完全顯現,即具得四種涅槃:

  一、本來自性清淨涅槃:本來自性清淨涅槃,這是說一切諸法的真如實性,雖然是由於客塵煩惱障覆令不顯現,但其習性本來清淨,不生不滅,其性本寂,故名涅槃。

  二、有餘依涅槃:即由斷煩惱障而顯現的真如,但有殘餘所依的異熟法存在,所以名為有餘依涅槃。

  三、無餘依涅槃:即斷盡生死苦而顯現的真如,煩惱既盡,殘餘的所依亦滅,眾苦永寂,故名涅槃。

  四、無住處涅槃:即斷盡所知障而顯現的真如。證這涅槃時,即生起大悲大智。因有大悲故,不住於寂滅的涅槃,而在三界中利樂眾生;有大智故,雖在三界裡教化眾生,以己脫離迷界故,不為生死所染污、所繫縛,用而常寂,故稱為無住涅槃。

  以上四種涅槃,是依著一實真如的顯現義邊的差別而安立前四種,實即一清淨法界而已。第一種(自性清淨涅槃)凡夫亦具有,二乘無學並得前三(自性清淨、有餘依、無餘依涅槃),唯世尊具有四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