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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點滴: 四念處(續篇)

  由慧令念住身等四境,故名四念住。<雜集論>中說:「觀察事道者,謂四念住,由此最初以不淨等行,觀察一切身受心法事故。」

  修四念處觀時(觀身不淨、觀受是苦、觀心無常、觀法無我),如將各分開作觀,叫做別相念處。如修四念處觀時,每作一觀,並作其餘三觀,叫做總相念處。例如觀法無我時,並觀此身不淨,是苦,是無常,或並觀身、受、心,皆是無我。觀身不淨時,並觀此身是苦,無常,無我,或並觀受、心、法,亦皆不淨,餘類推。

  小乘行人於五停心觀之後修四念處觀也。依五停心以止行人之亂心,是為奢摩他:依四念處以發行人之觀慧,是為毘婆舍那。是就苦之一諦而修四念處也。吾人苦諦之依身,有此身受心法四義,故就身受心法,而觀不淨苦無常無我,次第破常樂我淨之四種顛倒。故僅有四者而不增不減也。此四念處以慧為體,慧之力能使念身受心法所觀之處,故名念處,又慧之力能使念住於所觀之處,故名念住。

<俱舍論>二十三曰:「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,為毘缽舍那修四念住。」

<法華玄義>三曰:「念處是觀苦諦上四智,治於四倒。四倒不起,由此四觀。」

  若以五門立菩提分法(所緣、自體、助伴、修習、修果)來解說:

1. 所緣:即身、受、心、法。這就是於四事起緣,即緣我所依事、我受用事、我自體事、我染淨事。為什麼四念住唯以身等為所緣境呢?因為顛倒眾生多分計執我依止有根身,受用苦樂等,取了境為相,於相上由貪等染污,由信等清淨。為令觀行者,最初正觀察真實事相,所以建立身等四事為所緣境。

2. 自體:即慧及念,由於身等隨觀的慧與念俱起,故用慧念為體。

3. 助伴:即念慧相應的心心所等。

4. 修習:即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。就是於內色、外色、內外色,以分別影像身,與本質身,平等循觀。如是於受、心、法亦修循受等觀總起來說,即觀身不淨、觀受是苦、觀心無常、觀法無我,廣如<集論>卷六與<雜集論>決擇分諦品及<瑜伽師地論>二十八卷所說。

5. 修果:由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,如其次第能斷除四種顛倒,趣入四諦,身等離繫,是名修果。
  斷四顛倒,即由修四念住隨其次第,能斷除淨、樂、常、我四種顛倒:(1)於身修不淨故,斷除淨倒。(2)於了知諸受皆是苦故,斷除樂倒。(3)通達諸識依根緣境,念念變異故,斷除常倒。(4)觀察染淨,唯有諸法,無作用的主宰故,斷除我倒。
  又修四念住,如其次第,趣入四諦,亦是修果:(1)由身念住,趣入苦諦;所有色身,皆是行苦相粗重所顯故。(2)由受念住,趣入集諦;以樂等諸受,是和合受(於壞苦性位起和合受)等所依處故。(3)由心念住,趣入滅諦;觀離我之識當來無所有,恐懼我斷滅,於涅槃所生的恐怖永遠離掉故。(4)由法念住,趣入道諦;為斷所冶法,為修能冶法故。
  又修四念住,如其次第,能證得身受心法離繫果;由修習念住,漸漸地能遠離身等粗重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