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點滴: 自恣
僧團生活中之一固定儀式。音譯「缽刺婆刺拏」,意譯「隨意」。指每年雨期夏安居末日,大眾就見、聞、疑三事,任由眾人恣舉自己所犯之罪,並對著其他比丘作懺悔,懺悔清淨,自生喜悅,稱為自恣。此日即稱僧自恣日、僧受歲日。依據《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》卷上之四〈自恣宗要篇〉所載,佛制夏安居90日,令僧眾會集一處,修道精練身心,堅持戒行,皎潔其行。然人多迷於己行,不自見所犯之過,理應仰憑清眾之慈悲,予以誨示,故於自恣日儘量揭發己罪,請大眾規誡,遂得內彰其私隱,外顯其瑕疵。經此發露懺悔,令得清淨。
安居期間共計90日(4/15至7/15),是僧眾的特別修行期,而自恣可說是結束這種特別修行期的儀式。全部僧眾循例住在同一結界內,在過去的90天中,過特別的生活。而在安居的最後一天,大家集於一堂,檢討在過去的90日內,各自的言行有無違反戒律。大家互相指出對方在行為方面的錯失,藉以反省修養。結果若有犯戒,則要懺悔贖罪。這便是自恣。舉行自恣儀式的這一天,謂之「僧自恣日」。
依《增一阿含經》卷二十四〈善聚品〉及《受新歲經》所載,自恣之後的比丘、比丘尼,其法臘即增加一歲。此謂之「受歲」或「受新歲」。
《四分律行事鈔》卷上又述其時期︰「律云︰安居竟自恣,則七月十六日為定。律又云︰僧十四日自恣,尼十五日自恣,此謂相依問罪,故制異日。及論作法,三日通用。克定一期,十六日定。」
•摘錄自•《佛學大辭典》、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