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及其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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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點滴: 傳燈

  師資之授受正法、使法門法脈展轉相傳相承而不斷絕,猶如燈火之相續不滅,故稱傳燈,與傳法同義。
《大般若經》卷四○六:「諸佛弟子凡有所說,一切皆承佛威神力。」
  「諸佛弟子依所說法-----與法性能不相違,故佛所言,如燈傳照。」

  法能破闇,故以燈譬之。傳法於他,故曰傳燈。
《維摩經》菩薩品曰:「無盡燈者,譬如一燈然百千燈。冥者皆明,明終不盡。」
《智度論曰:「所以囑累者,為不令法滅故。汝當教化弟子,弟子復教餘人,展轉相教。譬如一燈,復燃餘燈,其明轉多。」

  以佛法猶如明燈,能照破世界之冥暗,故將傳法稱為傳燈。

  又冠上「傳燈」之名,記錄師資相承次第之著述,稱為傳燈錄,如禪宗的《景德傳燈錄》,是北宋道原於景德年間所編之禪宗史書,即取「燈火相續」與「照破黑暗」之譬喻而稱。其後,歷代之禪宗史傳亦多援引其例,而續作各種「燈錄」,如宋代之《天聖廣燈錄》、《聯燈會要》、《五燈會元》,明代之《五燈嚴統》、《續傳燈錄》,清代之《五燈全書》、《續燈正統》等。另外,真言宗的《傳燈廣錄》,淨土宗的《淨土傳燈總系譜》等亦是。

  又日本真言宗於灌頂時,稱大阿闍黎為「傳燈大阿闍黎」;淨土宗傳法時,能化之師稱「傳燈師」,所化之眾稱「傳燈佛子」。


  •摘錄自•《佛光大辭典》、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