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比丘和樹精
能夠抑制忿怒,如同剎住急行車輛的人,
是善於調御的人,其他的人只是空執韁繩而已。
(偈222)
有位來自阿拉維村的比丘準備為自己興建一間茅舍,就開始砍伐一棵樹,但該樹上住著一位女天神和她的幼兒。她請求比丘不要砍倒,比丘卻不予理會。她一看無法勸阻,就把幼兒放在樹幹上,希望比丘能因此停止砍樹。但比丘已經揮動斧頭砍下去了,無法及時停下來,所以就把小孩的手臂砍斷了。女天神看見她的孩子受到如此重大的傷害,異常憤怒,當下就想殺死比丘。但當她高舉雙手,正要出手時,突然心念一轉,告訴自己:「如果我殺死比丘,就是殺害遵守戒律的人,一定會因此受苦,而且也可能立下惡例,使更多比丘受害。既然這比丘有老師,我一定要去找他的老師。」她就前去向佛陀哭訴。佛陀告訴她:「妳能夠如此冷靜控制自己真是太好了!」佛陀接著向她開示。
她正念思惟佛陀的說法之後,就了解佛法了。佛陀也在祇樹給孤獨園附近提供一棵樹給她居住。從此以後,佛陀告誡比丘不可砍伐樹木。
律學要略(3)
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講萬泉記錄
以上三皈說已。下說五戒。
五戒:——就五戒言,亦要請師先為說明。五戒者:殺,盜,淫,妄,酒。當師父說明五戒意義時,切要用白話,淺近明瞭,使人易懂。受戒者聽畢,應先自思量如是諸戒能持否,若不能全持,或一,或二,或三,或四,皆可隨意;寧可不受,萬不可受而不持!且就殺生而論,未受戒者,犯之本應有罪;若已受不殺戒者犯之,則罪更加重一倍,可怕不可怕呢!你們試想一想,如果不能受持,勉強敷衍,實是自尋煩惱!據我思之:五戒中最容易持的,是:不邪淫,不飲酒;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;至於殺與妄語,有大小之分,大者雖不易犯,小者實為難持;又五戒中最為難持的莫如盜戒,非於盜戒戒相研究十分明瞭之後,萬不可率爾而受。所以我盼望諸位對於盜戒一條緩緩再說,至要!至要!但以現在傳戒情形看起來,在這許多人眾集合場中,實際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別受;我想現在受五戒時,不妨合眾總受五戒,俟受戒後,再自己斟酌取捨,亦未為不可;於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數條,可以在引禮師前或俗人前捨去,這樣辦法,實在十分妥當,在授者減麻煩,諸位亦可免除煩惱。另外還有一句要緊的話,倘有人懷疑於此大眾混雜擾亂之時,心中不能專一注想,或恐猶未得戒者,不妨請性願老法師或其他善知識,再為重授一次,他們當即慈悲允許。
諸位!你們萬不可輕視三皈五戒!我有句老實話對諸位說:菩薩戒不是容易得的,沙彌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,無論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,唯有三皈五戒,我們倘能得三皈五戒,那就是很好的了。因受持五戒,來生定可為人;既能持五戒,再說念阿彌陀佛名號,求生西方,臨終時定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豈不甚好。就我自己而論,對於菩薩戒是有名無實,沙彌戒及比丘戒決定未得;即以五戒而言,亦不敢說完全,止可謂為出家多分優婆塞而已這是實話。所以我盼望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;當受五戒,應知於前說三皈正得戒體,最宜注意;後說五戒戒相為附屬之文,不是在此時得戒。又須請師先為說明五戒之廣狹;例如:飲酒一戒,不唯不飲泉州酒店之酒,凡盡法界虛空界之戒緣境酒,皆不可飲。殺、盜、淫、妄,亦復如是。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,實非人力所能思議。
寶華山見月律師所編三皈五戒正範,所有開示多用駢體文,聞者萬不能了解,等於虛文而已;最好請師譯成白話。此外我更附帶言之:近有為人授五戒者於不飲酒後加不吸煙一句,但這不吸煙可不必加入;應另外勸告,不應加入五戒文中。
(待續)
‧摘錄自‧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

彌沙塞部五分律
畢陵伽婆蹉,父母貧窮,欲以衣供養,而不敢。以白佛。佛告諸比丘。若人百年之中,右肩擔父,左肩擔母,極世珍奇,衣食供養,猶不能報須臾之恩。從今聽諸比丘盡心盡壽,供養父母。若不供養,得重罪。
成實論
如來於諸聖人,及父母等,起善業,則受現報。
喻道論
佛有十二部經,其四部專以勸孝為事。慇懃之旨,可謂至矣。而俗人不詳其源流,未涉其場肆,便瞽言妄說,輒生攻難。以螢燭之見疑三光之盛,芒隙之滴怪淵海之量,以誣罔為辯,以果敢為名,可謂狎大人而侮天命者也。
‧摘錄自‧《釋門真孝錄》張廣湉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