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火祭不究竟(註)
在林中火祭百年,不如頃刻之間供養修行的人,
如是供養,勝過百年的火祭。(偈107)
舍利弗的侄子是一位婆羅門。有一次,舍利弗問他,有沒有做過任何的功德。他的侄子回答說,他每個月都在火祭中犧牲一隻羊,期望將來能往生梵天。舍利弗告訴他說,他的老師們一直給他錯誤的教法,他的老師們根本不知如何往生梵天。
然後,舍利弗引領侄子去見佛陀,佛陀就教他確實可以往生梵天的佛法,並告訴他說:「頃刻之間,頂禮真正的聖人比火祭犧牲一百年好。」
註:「火祭」在當時的伊朗和印度相當流行。部份人認為火是神祇之一。有些人認為透過火祭,他們可以討好神祇,而得到賜福和保護。另外,動物祭祀和在恆河中沐浴也很普遍。佛陀是當時唯一指出這些方法都是無益的宗教師 。
佛法十疑略釋 (上)
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
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,人皆知推崇佛法。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,亦復不少。故學習佛法者,必先解釋此種疑問,然後乃能著手學習。
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,大半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,非是講者之創論。所疑固不限此,今且舉此十端耳。
一、佛法非迷信
近來知識份子,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。
我輩詳觀各地寺廟,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,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,謂是佛法正宗。既有如此奇異之現相,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。
但佛法本來面目則不如此,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。其儀式莊嚴,規矩整齊,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。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,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。
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,實由誤會。倘能詳察,自不至有此批評。
二、佛法非宗教
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,此說不然。
佛法與宗教不同,近人著作中常言之,茲不詳述。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。
三、佛法非哲學
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,此說不然。
哲學之要求,在求真理,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。其結果,有一元、二元、唯心、唯物種種之說。甲以為理在此,乙以為理在彼,紛紜擾攘,相非相謗。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,總不出於錯覺一途。譬如盲人摸象,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,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,即謂是為象之全體。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,或摸其背便謂象如床,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。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,總而言之,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。
若佛法則不然,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,十分清楚,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。因佛法須親證「真如」,了無所疑,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。
何謂「真如」之意義?真真實實,平等一如,無妄情,無偏執,離於意想分別,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也。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,其志誠為可嘉。第太無方法,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。
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,僅略舉其大概。若欲詳知者,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,可自詳研,即能洞明其奧義也。(待續)
‧摘錄自‧ 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