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儲藏米穀的比丘
阿羅漢不積聚 (註1),進食時如實知進食的意義 (註2)。
阿羅漢以解脫為修行的目的,解脫即是空、無相 (註3)。
阿羅漢不輪迴,如同鳥在天空飛,蹤跡不可覓。
貝拉斯沙尊者到村子裡去化緣後,在回精舍的半路上,稍事停留並且吃完供養的食物。然後,他又回村子去化緣,直到化到足夠的食物,他才返回精舍去,把米穀加以乾燥,然後儲藏起來。這樣子,他就不需要每天都去化緣了,所以每隔幾天,當他出禪定時,只要把預存的米重新泡水後就可以再吃了。其他比丘對他儲藏食物的做法很不以為然,就向佛陀報告。佛陀明白,其他比丘若也跟進貝拉斯沙的做法,就會氾濫誤用,所以禁止比丘們儲藏食物。佛陀更忠告比丘們要保持簡單純樸的修行生活,不要有任何的物質束縛。
至於貝拉斯沙本人,一來他儲藏食物是在不可以儲藏食物戒律制定之前,再者,他這麼做,不是由於貪心,而是想節省時間來禪修,所以佛陀就宣稱貝拉斯沙是無辜的,不必接受處罰。佛陀更進一步解釋說,阿羅漢不儲藏任務東西,同時,阿羅漢進食時,具有正確的觀照。
註1:積聚有二種:「業」和「四食」的積聚。「業」積聚會使人不斷輪迴。而「四食」積聚雖是生命的必須,但可能妨礙精神修持。
註2:根據論,阿羅漢在進食時,應正念現前,具足三種食觀:
1. 知遍知: 確實明白食物的意義。
2. 審察遍知:確實明白食物的卑微。
3. 斷偏知: 滅盡進食的欲樂。
註3:涅槃是苦的解脫。因為不再貪瞋癡所以也稱之為「空」,而不是說一無所有或一切斷滅。涅槃是積極的,超越凡俗的境界,無法用世俗的文字加以敘述。涅槃是無相的,因為不再有貪的形相。阿羅漢在生前就證得涅槃而領略涅槃的喜悅。說阿羅漢死後仍然存在或不存在都不正確,因為涅槃既不是常見也不是斷見。涅槃時,沒有任何東西是永恆的,而且,除了愛欲之外,沒有任何寂滅。阿羅漢在今生即證得涅槃而領略無上的涅槃喜悅。
佛法十疑略釋 (下)
戊寅十月六日在安海金墩宗祠講
八、佛法非廢棄慈善事業
常人見僧尼唯知弘揚佛法,而於建立大規模之學校、醫院、善堂等利益社會之事未能努力,遂疑學佛法者廢棄慈善事業。此說不然。
依佛經所載,布施有二種,一曰財施,二曰法施。出家之佛徒,以法施為主,故應多致力於弘揚佛法,而以餘力提倡他種慈善事業。若在家之佛徒,則財施與法施並重,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種種慈善事業,近年以來各地所發起建立之佛教學校、慈兒院、醫院、善堂、修橋、造涼亭乃至施米、施衣、施錢、施棺等事,皆時有所聞,但不如他教仗外國慈善家之財力所經營者規模闊大耳。
九、佛法非是分利
近今經濟學者,謂人人能生利,則人類生活發達,乃可共用幸福。因專注重於生利。遂疑信仰佛法者,唯是分利而不生利,殊有害於人類,此說亦不免誤會。
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,不礙於職業,士農工商皆可為之。此理易明,可毋庸議。若出家之僧尼,常人觀之,似為極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蟲。但僧尼亦何嘗無事業,僧尼之事業即是弘法利生。倘能教化世人,增上道德,其間接直接有真實大利益於人群者正無量矣。
十、佛法非說空以滅人世
常人因佛經中說「五蘊皆空」「無常苦空」等,因疑佛法只一味說空。若信佛法者多,將來人世必因之而消滅。此說不然。
大乘佛法,皆說空及不空兩方面。雖有專說空時,其實亦含有不空之義。故須兼說空與不空兩方面,其義乃為完足。
何謂空及不空。空者是無我,不空者是救世之事業。雖知無我,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業,故空而不空。雖努力作救世之事業,而決不執著有我,故不空而空。如是真實瞭解,乃能以無我之偉大精神,而作種種之事業無有障礙也。
又若能解此義,即知常人執著我相而作種種救世事業者,其能力薄,範圍小,時間促,不徹底。若欲能力強,範圍大,時間久,最徹底者,必須於佛法之空義十分瞭解,如是所做救世事業乃能圓滿成就也。
故知所謂空者,即是於常人所執著之我見打破消滅,一掃而空,然後以無我之精神,努力切實作種種之事業。亦猶世間行事,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,然後良好之建設乃得實現。
信能如此,若云犧牲,必定真能犧性;若云救世,必定真能救世。由是堅堅實實,勇猛精進而作去,乃可謂偉大,乃可謂徹底。
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須向空上立腳,而再向不空上作去。豈是一味說空而消滅人世耶!
以上所說之十疑及釋義,多是採取近人之說而敘述其大意。諸君聞此,應可免除種種之誤會。
若佛法中之真義,至為繁廣,今未能詳說。惟冀諸君從此以後,發心研究佛法,請購佛書,隨時閱覽,久之自可洞明其義。是為余所厚望焉。
‧摘錄自‧ 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