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不等於領悟
經常說法的人,不一定就是精通佛法的人;
雖然聽聞的佛法不多,
但卻能心領神會、如法奉行的人,
才是精通佛法的人。
(偈259)
舍衛城附近的果園裡住著一位名字叫伊咕達那的比丘。雖然他只能熟記一首佛陀無問自說的偈,但是他徹底明白其中的法義。只要有機會,他就勸別人修習佛法,並且誦這首偈語給人聽。每次他誦完偈語之後,森林裡的守護精靈就很熱切地鼓掌稱讚他。有一次,兩位嫻熟三藏的比丘在眾多比丘的陪同下,前來他停留的精舍,他就邀請他們分別說法。這兩位比丘問他在這麼偏僻的地方,會有很多人願意來聽法嗎?他告訴他們,甚至森林裡的精靈都會在每次說法後,鼓掌稱讚。
於是這兩位比丘輪流說法。但結束時,森林裡卻靜悄悄的。他們十分困惑,懷疑伊咕達那剛才所說的話。但伊咕達那堅持說精靈會來聽法,並且鼓掌讚嘆,他們就要他親自說法。他便用扇子遮在身前,然後背誦佛陀的偈語。背誦後,精靈一如往常地熱切鼓掌讚嘆。陪伴他們前來的比丘們看見這種情形後,認為森林裡的精靈對伊咕達那比較友善。
比丘們回到祇樹給孤獨園時,向佛陀報告這件事。佛陀告誡他們:「比丘們!我不認為多聞且經常說法的人就對佛法有正確的知見。相反的,懂得不多,只知一句偈語,但完全了解四聖諦,經常正念現前的人才是真正了解佛法的人。」
不戴高帽子
民九年常州莊蘊寬到普陀法雨寺,作一首詩,光往彼房與光。光視之,笑笑,放在他桌子上,不拿去。何以故,以帽子太高,萬不敢戴故。然世之好名者,尚求人為己做高帽子。光與彼心相不同,彼以為榮,光以為辱。祈以此語備告同門,至囑至囑。
民國九年,住在常州的莊蘊寬居士,到普陀山法雨寺拜見印光大師。因崇仰大師的德行,所以作了一首詩讚嘆大師。
一天晚上,大師前往莊居士的寮房談話,莊居士將這首詩送給大師,大師看了,笑一笑,把詩放回原處。莊居士問大師說:
「這是送給師父的,為什麼師父不拿走呢?」
「因為這頂帽子太高了,我萬不敢戴!這世間有很多好名之人,他們去求別人為自己做高帽子,我的想法與他們不一樣,他們將戴這些高帽子引以為榮,我卻引以為辱!這就是我印光的想法,也是我不拿走這首詩的原因。」
‧摘錄自‧《印光大師的啟示》釋見文編述、《印光法師文鈔三編》
放生與殺生之果報
癸酉五月十五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
今日與諸君相見。先問諸君 (一) 欲延壽否?(二) 欲愈病否?(三) 欲免難否?(四) 欲得子否?(五) 欲生西否?
倘願者。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。即是放生也。
古今來,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。今每門各舉一事,為諸君言之。
一、延壽:
張從善,幼年,嘗持活魚,刺指痛甚。自念我傷一指,痛楚如是。群魚剔腮剖腹,斷尾剖鱗,其痛如何?特不能言耳。遂盡放之溪中,自此不復傷一物,享年九十有八。
二、愈病:
杭州葉洪五,九歲時,得惡夢,驚寤,嘔血滿床,久治不愈。先是彼甚聰穎,家人皆愛之,多與之錢,已積數千緡。至是,其祖母指錢曰:「病至不起,欲此何為?」盡其所有,買物放生,及錢盡,病遂全愈矣。
三、免難:
嘉興孔某,至一親戚家。留午餐,將殺雞供饌。孔力止之,繼以誓,遂止。是夕宿其家,正搗米,懸石杵於朽梁之上。孔臥其下。更餘、已眠。忽有雞來啄其頭,驅去復來,如是者三。孔不勝其擾,遂起覓火逐之。甫離席,而杵墜,正在其首臥處。孔遂悟雞報恩也。每舉以告人,勸勿殺生。
四、得子:
杭州、楊墅廟,甚有靈感。紹興人倪玉樹,赴廟求子。願得子日,殺豬羊雞鵝等謝神。夜夢神告曰,汝欲生子,乃立殺願何耶?倪叩首乞示。神曰:爾欲有子,物亦欲有子也。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,爾盍放之!倪自是見魚蝦螺等,即買而投之江。後果連產五子。
五、生西:
湖南張居士,舊業屠,每早宰豬,聽鄰寺曉鐘聲為準。一日忽無聲。張問之,僧云:夜夢十一人乞命,謂不鳴鐘可免也。張念所欲宰之豬,適有十一子。遂乃感悟。棄屠業,皈依佛法。勤修十餘年,已得神通,知去來事。預告命終之日,端坐而逝。經謂上品往生,須慈心不殺,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,決無疑矣。
以上所言,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。若據究竟而言,當來決定成佛。因佛心者,大慈悲是,今能放生,即具慈悲之心,能植成佛之因也。
放生之功德如此。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,可想而知,無須再舉。因殺生之人,現生即短命、多病、多難、無子及不得生西也。命終之後,先墮地獄、餓鬼、畜生,經無量劫、備受眾苦。地獄、餓鬼之苦,人皆知之。至生於畜生中,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。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,即自變為牛羊雞鴨魚蝦等。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,或變為人,而返殺害之。此是因果報應之理,決定無疑,而不能倖免者也。
既經無量劫,生三惡道,受報漸畢。再生人中,依舊短命、多病、多難、無子及不得生西也。以後須再經過多劫,漸種善根,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,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,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。
抑余又有為諸君言者。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,乃舉其大者而言。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,亦決不可害損。倘故意殺一蚊蟲,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。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。
今日與諸君相見,餘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。惟願諸君自今以後,力行放生之事,痛改殺生之事。余嘗聞人云: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,但殺生之家猶復不少。或有一人茹素,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。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。自己既不殺生,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。況家中男女等,皆自己所親愛之人,豈忍見其故造殺業,行將備受大苦,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?諸君勉旃,願悉聽受余之忠言也。
‧摘錄自‧《弘一大師講演錄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