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律異相:菩薩的故事 (5)
樹提童子手出龍象(註)
樹提童子在寶藏佛面前,恭敬的跪禮,向佛稟告,說:
「世尊, 我現在發起無上的菩提心,以種種菩薩誓願來成就善根。在三乘佛法中, 若是我所說的得以實現,就讓我的雙手中, 自然現出白色的大象來。」
因為佛陀的威神力故,他的兩手中隨即各有大象出現, 顏色純白,七支圓滿。童子看到如此景象,對大象說道:
「你們現在可以騰空飛昇去了,離此不遠,請普遍降下八功德水,讓這兒的一切眾生開悟。若有眾生能得遇一滴,聞到香味,都能斷除五種煩惱,所謂:婬欲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戲、疑惑等等。」
這時大象在空中,環遊遨翔,快得就像大力士所射出的箭。這二隻大象在做好所有的事之後,再回到童子的面前停住,這時樹提看到這樣的景象,心裡非常的高興;並且肯定自己決定可以完成所有的菩薩誓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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樹提摩納。在寶藏佛前。右膝著地。長跪叉手。前白佛言。世尊。我今發無上菩提心。成就善根。於三乘法。若我所願得己利者。令我兩手自然而出白色龍象。佛神力故。其兩手中即出龍象。其色純白。七處到地。見是事已。告言。龍象汝等。今者可昇虛空。去此不遠。遍雨此界八德香水。覺悟此界一切眾生。若有眾生得遇一渧。聞其香氣。悉斷五蓋。所謂婬欲瞋恚睡眠掉戲疑。是時龍象在虛空中。周旋速疾。猶如力士善射放箭。是二龍象所作諸事悉成就已。復還來至摩納前住。時樹提見之。心大歡喜。
註:「龍象」是指大象中的殊勝者,比喻菩薩的威猛能力。
就像好馬名為「龍馬」,好象則稱「龍象」。
•摘錄自•《經律異相》梁•沙門僧旻寶唱等集,本篇出自《樹提摩納發菩提誓願經》
第五日 (7)
今晨黃涵之對余曰,圓瑛法師言,道場將近圓滿,於圓滿日,舉行放生。於十六日,說三歸五戒,祈為大眾宣說放生受歸戒之大意,俾大家同發利人利物之心,故不得不為宣說也。
本法會原為護國息災,若推究災之來由,多由殺生而起。欲止殺業,須從戒殺喫素護惜物命,及買放物命而起。大家各需發心,護惜物命。「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聽屠門夜半聲」,此語當奉為箴銘,力加警惕。
蓋放生之意義,即是使大家發心護生,自己放生,當然不再殺生。即己不放生,看到他人放生,抑又何忍殺生?如人人能護惜生物,不加殘害,則殺劫可消,而國運可轉矣。
但世人尚有一面出資放生,一面仍照常殺生喫肉,如此雖有放生之小功德,何能敵殺生之大罪過乎?
現本會定於圓滿日舉行放生,願諸位發心捐助,自利利物,功德不可思議。至於此次皈依弟子之供養,決定完全作為賑災之用,印光絕不取用分文。
蓋余一孤僧,既無廟宇,又無徒弟,除衣食外,留錢何用?一旦命終,用火燒後,骨燼投入大海,不須造塔,及作任何紀念也。
且此皈依之事,最初余本不應允,卒以圓瑛法師,及屈文六居士之敦勸,以為諸人求法心殷,為滿彼等之願,情不可卻,故乃允許。
余素輕視金錢,不似他人每名弟子需出香敬若干,始准皈依。余則即無錢亦可皈依,祇要其能有虔心修持耳。
蓋勿以皈依一事,如做買賣,須出價若干,方能購貨幾許者,則方是真實皈依佛法之信徒,方可得了生脫死,超凡入聖之大利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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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黃涵之告訴我說,圓瑛法師說,護國息災法會快要圓滿了,希望在圓滿的那天,舉行放生的儀式,在十六日,舉行三歸五戒,因此要我為大眾講放生,及歸依受戒的大意,以便大家共同發起利益別人和畜生的心,所以我現在要向大家宣講一下。
這次的法會原本就是要護持國家息滅災難而作的,若是推究災難的來由原因,多是由於殺害生命而引起的。要止息殺業的話,必須從戒殺吃素,愛護珍惜畜生的生命,及買畜生放生做起。大家一起要發心,要護惜畜生的生命。「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聽屠門夜半聲」,要把這句話奉為座右銘,時時加以警惕。
放生的意義,就是使大家發心來護生,自己既然己經放生了,當然就不會再殺生了。即使自己不放生,但是看到別人放生,又怎忍心再殺生呢?如果人人都能護惜有生命的東西,不加以殘害,那麼殺劫就可以消除,國家的命運也就能轉變了。
不過世間尚有些人,雖然一面出錢放生,卻一面仍照常殺生吃肉。這樣雖然會有放生的小功德,但卻又怎能敵得過過殺生的大罪過呢?
這次法會定於圓滿之日舉行放生,希望各位發心損助,對自己和畜生都有利益,所得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。至於這次歸依弟子的供養,我決定完全拿來脤災,絕不取用分文。
我只是一個孤僧,既沒有廟宇,也沒有徒弟,除了穿衣吃飯之外,存錢作什麼呢?等我命終時,火燒屍骨之後,把骨灰投入大海就好了,不須要造塔,也不要作任何的紀念。
這次的皈依典禮,本來我是不答應的,因為圓瑛法師及屈文六居士的勸請,說因為諸人的求法心切,為了要滿他們願,情不可卻,所以才允許的。
我一向輕視金錢,不像別人規定要收一定的金額,才准皈依。我是沒有錢也可以皈依的,只要誠心誠意修行就好。
不要把皈依當成做買賣,必須出一定的價格,才能買某物,這樣才是真的皈依佛法的信徒,才能得到了生脫死,超凡入聖的大利益。
•摘錄自•《五方便念佛門》附錄:"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"-印光大師述/凡夫 白話譯
十要之五:《念佛三昧寶王論》(19)
「為何不求自心,而求外佛呢 ?」
答:
子謂念佛三昧無上妙禪,非心行中求者,不然也,為子明之,夫心之為行者,行於三境也。一行善境,即念佛三昧,善中之善,天中之天,二行不善境,謂貪瞋癡等,諸惡境界,三行無記境,謂其心不住,善惡不緣,若論夫理性,理遍前三,語其順理,唯留善境經云,所謂取我是垢,不取我是淨者,謂不了法性體無慳貪,違於法性而不行施,縱施住施,不能捨施,非垢如何,若能了知隨順法性,行檀波羅蜜,無慳施相,善順於理,非淨如何,不善無記,乘於法性,不可與善聯鑣也。故勝天王問佛,云何菩薩通達禪波羅蜜,佛告天王,菩薩摩訶薩,學般若波羅蜜,行禪波羅蜜,當觀此心,此行於何境,若善,不善,無記境界,若行善境,則勤修習,譬如蓮華,不停水滴,一不善法,不得暫住。據斯金口,豈有不善無記而不擯之哉。是則順理善心,行於善境,熾然念佛,解脫在心行中。若謂念佛心行而非解脫者,不善無記二種心行豈得有哉。如斯解脫,迷之則滯於浩劫,悟之則證如反掌。習禪明鏡,允茲在茲。如來世雄,考彼群定,以念佛三昧為禪中王。諸餘三昧有待有對者,皆匹夫之定耳。然寶王三昧,不住尊相,不住卑相,邪相,正相,生死相,涅槃相,煩惱相,菩提相,靜相,亂相,成正覺相,度眾生相,坐道場相,無所得相,以是等相,皆悉不住。猶如夢覺,廓無來去,故大品云,無去無來是佛,夫如是,則尚遣乎中道,豈住於邊徼哉。
•摘錄自•《淨土十疑論》天台智者大師述/《淨土十要》蕅益大師選定/《十要問答擷錄》成時法師節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