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海搜珍
齋僧忘家
大月國弗迦羅城,有一畫師,名曰千那。往來東方多剎施羅國,作客賣畫,經十二年,得三十兩金,攜還本國。過見眾僧,發心布施,即問維那(司寺中事務者之稱):『須金幾何,得飯僧一日?』答曰:『可用三十兩金。』畫師即傾囊併付維那,告之曰:『乞辦一齋,我明日當來。』即空手歸家。婦問:『十二年作得何等物?』答曰:『得三十兩金,已作福田,付僧設食。』婦怒,縛夫送官,其陳上事,官問:『何以不給婦兒而以施他?』畫師答曰:『我前世未作福,故今生貧窮辛苦,得遇眾僧,是良福田,若復不種善因,後世復貧,貧苦相續,無有脫時,是故併施眾僧。』其斷事官是優婆塞,聞言稱善,即脫瓔珞及所乘馬并聚落以施畫師,謂之曰:『汝施眾僧,若眾僧未食,是為穀子未熟而芽已生,而大果猶在後焉。』
(出自《大智度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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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月國弗迦羅城,有一畫師,名叫千那。往來於東方多剎施羅國,賣畫為生,辛苦了十二年,積得三十兩銀子,攜還本國;尚未歸到家中,遇見眾僧,忽然發心布施,即問寺中司事的維那道:『若供養眾僧一天的飯食,須要多少銀子?』答道:『要用三十兩銀子。』畫師即傾囊中所有,給與維那,說道:『請代辦一齋,我明日再來。』遂空手回家。其妻問出門了十二年,得到怎樣的收穫。答道:『積得三十兩銀子,剛纔已做了福田,給與寺僧設食了。』其妻恨怒,一道繩子把丈夫縛起來送官,訴說上項事情,官問畫師:『你積得銀錢,何以不給妻兒,而施捨他人?』畫師答道:『我前世必因未曾修福,故今世貧窮辛苦,今得遇眾僧,乃是良好福田,若復不種善因,則後世仍將貧窮,如此貧苦相續,沒有脫離之日了,因為這緣故,故併施眾僧。』恰好斷事官是一位信奉佛法的優婆塞,聽到畫師的話,很是贊賞,便除下頸間所掛瓔珞,及自己所乘的馬,所住之房屋,一併施給畫師,說道:『汝施眾僧,若眾僧未食,好比種的穀子未熟,而穀芽已生,我這一點東西施給你,不過是穀芽,你的大果在後,還沒來呢!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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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釋義】愚人不信因果,不知因果通乎三世,以為省嗇是療貧唯一方法;豈知慳貪之業,愈招貧窮之報;誠欲療貧,當行布施,以種福田,以破慳貪也。且省嗇之道,若減省自己衣食用度,則為節儉美德,若不肯施捨他人,即是鄙吝,佛典所謂慳也。事變以來,人多驟富者,己身與妻妾子女享用,則一食萬金,不以為費。而於貧苦老弱,流浪街頭,熟視若無睹,假使略知因果,略知施捨福田,其人不但今生受福,亦當福及來生矣,願善學諸仁者,廣為說之。
•摘錄自•《法海搜珍》陳?我 選材/陸淵雷 譯釋
第七日 (5):佛教的孝順尊親
佛法世間法,本來不是兩樣。或有以佛辭親割愛,謂為不孝者,此局於現世,不知過去未來之淺見也。
佛之孝親,通乎三世。故梵網經云:「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故六道眾生,皆是我父母,而殺而食者,即殺我父母。」
佛之於一切眾生愍念而度脫之,其為孝也,不亦廣且遠哉。
且世間之孝,親在則服勞奉養,親沒則祇於生沒之辰,設食祭奠,以盡為子之心。設或父母罪大,墮於異類,誰能知所殺而食之生物中,決非曾為我父母乎?
。昧三世無盡之理,而以數十年之小孝責佛,其所知所見之淺小,亦可笑矣。故佛之教人戒殺,放生,吃素,念佛者,其孝慈實可謂無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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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法及世間法,本來就沒有兩樣。有人認為佛法中的出家人,要辭別親人,割捨親情,是不孝的行為,這種看法實在是局限於這一輩子,而不知道有過去世及來生的膚淺之見。
佛教的孝順尊親,是遍及過去世、現在世及未來世這三世的。所以梵網經上說:「佛陀的弟子,由於有慈悲心,所以要放生。一切的男性都是我的父親,一切的女性都是我的母親,我生生世世都是被他們生下來的。所以六道的眾生,都是我的父母,因此如果我殺畜生並且吃牠們的話,就等於是殺我自己的父母。」
佛法對於一切的眾生,全都憐愍,全都要度脫,這樣子的孝道,不是既廣博而且又深遠嗎?
世間的孝道是,雙親在世時,要服侍奉養他們,雙親亡故後,則只在他們生日及忌日時,擺設飲食祭奠一番,以盡為人子女的一番心意。萬一父母生前犯了大罪,死後墮胎到畜生中,那麼誰又知道,我們所殺及所食的生物中,一定沒有曾做過我們父母的呢?
不知道三世無窮盡的父母子女關係之道理,而只以現在幾十年的孝道來責備出家人,這種知見如此的淺薄短小,實在是可憐。所以佛陀教人要戒殺放生,要吃素念佛,這種救人的慈悲,實在偉大極了。
•摘錄自•《五方便念佛門》附錄:"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"-印光大師述/凡夫 白話譯
淨土十要之六:《淨土或問》(20)
「念佛只是身後事,於今無所利益?」
問:「吾之言過矣,駟不及舌矣,承師之教,誰不寒心,奈何人心易進易退,一聞警策,勇猛精勤,忽於目前逢一障難,便轉念頭,別求方便,都道淨業只是身後之事,於今目前無所利濟,從此身心一時放退,是亦無怪其然耶?」
答:汝之所見未廣也。豈不見經中道,受持佛名者,現世當獲十種勝利:
一者,晝夜常得一切諸天,大力神將,河沙眷屬,隱形守護。
二者,常得二十五大菩薩,如觀世音等,及一切菩薩,常隨守護。
三者,常得諸佛晝夜護念,阿彌陀佛常放光明,攝受此人。
四者,一切惡鬼, 若夜叉, 若羅剎, 皆不能害。一切毒蛇毒龍毒藥, 悉不能中。
五者,火難水難,怨賊刀箭,牢獄枷鎖,橫死枉生,悉皆不受。
六者,先所作業,悉皆消滅。所殺怨命,彼蒙解脫,更無執對。
七者,夜夢正直,或復夢見阿彌陀佛勝妙色像。
八者,心常歡喜,顏色光澤,氣力充盛,所作吉利。
九者,常為一切世間人民恭敬供養,歡喜禮拜,猶如敬佛。
十者,命終之時,心無怖畏,正念現前,得見阿彌陀佛,及諸聖眾,持金蓮華,接引往生西方淨土,盡未來際,受勝妙樂。
如上十種利益,經文具載,乃佛口之所宣也。既是現生來世,皆有利益。然則世出世間要緊法門,無如念佛者矣,但當精進,不用懷疑。
•摘錄自•《淨土或問》元.善遇法師編/《淨土十要》蕅益大師選定/《十要問答擷錄》成時法師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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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子曰:學至於不責人,其學進矣。此言當身體而力行之;愚屢言及此而不厭其煩者,亦欲深省而實踐之也。
張子說:「如果可以做到不責備他人的錯誤,不評論他人的缺失,這樣才算是學到精髓且有進步了。」這句話真是每一位立志修行的人該確實去實踐的準則。我個人認為可以不厭其煩的用這句話來審視行為的人,一定也是個願意深切自省並且徹底實踐的人。
(註「愚」:古人之自謙代名詞,即指自己。)
•摘錄自•《佩玉篇》弘一大師擷集/正義法師小註/杜文月白文
(16)
「侵人所愛,助人為非;逞志作威,辱人求勝;
敗人苗稼,破人婚姻;苟富而驕,苟免無恥;
」
「侵人所愛,助人為非。」
侵,是奪他人所喜愛的物件。我要去侵奪他,便不是理。
(善人所愛,只有一善,他如宮室、狗馬、古玩、衣食、器物,種種人欲,一概棄絕,何至侵奪他人的所愛。)
為非,凡不順理的,都不去攔阻,反去幫助,比自做更凶。
(善人與人為善,或把言助,或把力助,或把財助。若有為非的,定要把善去化他。)
「逞志作威。辱人求勝。」
逞,是放縱。志,是主意。威,是威勢。逞了驕傲的主意,做出威勢來,甚且怒罵揮拳,凌辱他人,只要自贏,那得無禍。
(善人雖有財勢,總要謙退,積些陰德。如楊鐵崖,見人偷了財物去,反對家人說,是我與他的;周萊峰,被人辱罵,明日召他來,倒要和顏勸化,使他日後不犯法;鐵崖、萊峰,是富貴中人,大有福澤的。)
「敗人苗稼,破人婚姻。」
苗,是秧。稼,是稻。凡阻水利,決堤防,縱牲畜踐踏,都是敗,最犯天誅。
(善人重苗稼,防他水旱,勸他耕種,賞勤戒惰,務使盡力,至佃戶種苗稼時,千辛萬苦,田主尤該輕息借貸,優恤賙濟。)
俗語說,一世破婚三世窮,極為慘毒。或代至親好友訪問,又該據理直告。這十二句,最是害人的惡。
(善人見人,無力婚嫁,務要把財助他,完全美事,家中奴婢,一體及時婚嫁,若做官,尤要地方崇儉,男女婚姻及時。)
「苟富而驕,苟免無恥。」
苟富,是苟且致富,如盤剝小民,僥倖得財,都是過分的財,鬼神最忌,況且無一善狀,那能免禍。
(善人如范文正公,掘了藏,分毫不取,後來得俸銀數萬,買田千畝做義田,存活貧族,日日救窮民,濟寒士,財都散完,子純仁,也做宰相,科甲至今綿綿。)
免,是脫。苟免,如僥倖脫了刑罰,脫了死亡,都是遇該刑該死的時節,只要躲避得過,不顧道理,便同沒廉恥的禽獸。
(善人如楊椒山公,動本直說,不避刀斧,一日盡忠,萬年廟祭。他臨刑詩說道:浩氣滿太虛,丹心照千古,平生未報恩,留作忠魂補。)
•摘錄自•《太上感應篇直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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