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寶代印辦法
1. 本會接受善信委託,代印經書、佛像,其必要之費用,均經本會審慎評估;若有結餘,均續作本會之印(購)經書及運費使用,為施主廣積陰德,歡迎十方大德善加利用。
2. 託印之經書(佛像),以正信之佛書(佛像)為限,且須經本會審定無誤,方予代印。若該書(像)屬版權所有,不准翻印者,恕不代印。又,為維持經書(佛 像)莊嚴,請勿以模糊不清之版本翻印。
3. 為考量印製成本暨本會作業方便起見,所印數量至少須一千冊(張)以上。若情形特殊,經本會董事長核准者,則不在此限。
4. 凡欲委託代印,請填具申請表,詳載所印經書、佛像名稱及其數量;若所印之經、像非本會已有之版本者,並請附上所擬翻印之經書、佛像底稿,交本會法務組處理。
5. 其擬印之書籍、佛像,若非本會已出版者,應經本會核定,並完成估價後,請先支付所需之印製費用,以利本會作業。
6. 因限於人力,本會不代理必須重新排版之經書,除該書經本會認定,確有重新排版之價值,而委託者亦能分擔部分校稿工作時,則不在此限,而打字排版之費用,仍由委託者負擔。
7. 所印之書籍,儘量能保留十分之三以上,交由本會與大眾結緣,餘可由委託人自行贈送。若擬委交本會贈送者,本會得衡量該書(像)之存量暨社會需要量,決定是否受理;若數量已過多,流通不易,則暫不予代印。
8 . 所印之書,自委託日起,約二個月左右可完成(依所印數量暨封面拼版印刷而略有不同)。書籍出版時,本會將依委印者吩咐之數量,運送或郵寄至其指定之地點(惟除管制經書進口地區),若偏遠處或海外地區,運費過於昂貴者,請委印者酌情隨喜補助運費或郵寄費用。
9. 所印經書(佛像),可於書末(或佛像背面)打上印贈者名單,以資徵信回向。出版單位,除有特殊情形外,皆登載本會名稱,以為負責。
10. 凡屬本會自印或代印之書籍(佛像),皆為免費結緣,不得販賣流通;且書(佛像)上亦不記載「版權所有」等字樣,一律歡迎各界翻印廣傳。